海关图书馆
总署海关造册处邮资已完之图章”信封及邮戳初探

1873年10月,为了适应各口海关的需要,鉴于设在上海的印刷与表报部门每年需印的文件数量激增,而海关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亦与时俱增,总税务司赫德决定把江海关的印书房(Printing Office)和表报处(Returns Department)合并起来,与上海海关分开,使之独立组成一个机构——造册处(Statistical Department),归总税务司管辖。造册处设在上海,它的任务是受命提供各海关使用的统一表格、统一的海关证件,编印海关贸易报告、统计年报,印刷海关文件、书籍等等,并随之建立了一套编印、分发、保管、使用、出售出版物的制度。海关造册处在创建初期还参与了邮票的印制和发行工作,清代大龙邮票、小龙邮票、慈禧寿辰纪念邮票及其加盖改值邮票以及红印花邮票的加盖均由该处负责印刷。 

在海关造册处寄往各地的邮件,采用邮资已付形式寄出,造册处印制有专门的邮资已付信封,在右上角加印全英文“邮资已付”标志。使用时需要另外加盖邮政日戳。如图1所示为1910年上海寄南宁海关邮资已付封,左上角印“总署海关造册处 邮费已完成之图章”英文方形符志,盖“上海庚戌十月初二”日干支戳及上海11月3日小圆戳,有梧州12月2日中转戳。 

最迟从1913年开始,海关造册处将寄出的明信片的“邮资已付标志进行修正,达到在中国方便使用的目的。其做法就是在原标记的两侧加印中文“总署海关造册处 邮资已完之图章”字样。如图2所示为1914年上海海关寄蒙自公文封,信封印刷“总署海关造册处 邮费已完之图章”已付戳,背盖上海1月27日中英文日戳,有蒙自2月2日到达戳。 

除了使用预印“邮资已付”标志的信封外,海关造册处还使用设计与预印标志相同的邮戳,加盖于未印标志的空白信封和包封纸纸上。如图3所示为台湾全方位通讯拍卖第 71 期11362 号拍品,1916年上海寄福州邮政公事信封,右上角加盖该款“邮资已付”戳记,盖有上海1916年4月27日邮戳及福州5月1日到达戳。拍卖者认为这是该邮戳使用最晚例,其实不然。笔者还见过于1916年5月使用的实例。 

如图4所示为1916年上海寄岳州海关邮资已付包皮、盖“总署海关造册处 邮费已完成之图章”中英文方形戳和上海5月15日戳,有汉口5月19日中转戳及岳州5月20日到达戳。这是笔者目前为止所见的使用最晚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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