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者持“上海市中心图书馆读者证”(普通外借功能),可借阅本馆外借书库中的图书、刊物。
1、读者证仅本人使用,需代借者,请出示委托书及代借者身份证。
2、读者持“上海市中心图书馆读者证”(普通外借功能),每证可借中文书刊10册,借期28天。
3、可续借一次,您可选择网上续借、电话续借或到馆续借,借期28天,如发生逾期时,则不能续借。
4、书刊逾期后,收取逾期费每天每册0.20元。
5、逾期图书不及时归还或未交纳逾期费,则不能继续借书。
6、本馆所借书刊可在中心图书馆各馆和加入“一卡通”的社区图书馆归还。
二、爱护书刊、爱护公共财产
1、借书时,请仔细检查书刊,如发现有破损、缺页等,请交给工作人员处理。
2、还书时,如发现有新的破损等情况,则按上海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条例”赔偿。
三、自2015年1月1日起,凡在本市公共图书馆文献借阅中有不诚信行为的读者,其信息将上传至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请广大读者遵守上海图书馆及其他公共图书馆的相关规定。